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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一批) | 沙县区创新推行企村合作规模经营模式

来源:福建林业 发布时间:2023-08-0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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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县区创新推行

  企村合作规模经营模式

  近年来,沙县区针对村集体林业经营效益不佳、森林资源闲置、林业经营形式单一等问题,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运行模式,探索新型林业经营机制,推行场村合作,推进林业专业化经营,提高林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激活“沉睡”森林资源,实现村财稳定增收、林农持续获利、林业增效发展。2022年,沙县区村集体平均收入133.06万元,同比增长4.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83元,同比增长6.9%。

  

  01

  完善“共享经济”模式,

  开辟场村发展新路径

  建立健全多形式林业利益联结机制,在全省首创“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盈、收益共享”的林业“四共一体”共享经济模式,搭建国有林场、村集体及林农间的合作桥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一是深化以场带村联营机制

  以“国有林场+”为切入点,推动国有林场与乡镇集体林场、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集体组织开展合作经营,创新合作造林、股份合作经营、委托经营、整村推进等场村联营模式,通过“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破解村集体“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困境。据测算,合作林子每亩平均出材量可从7立方米提高到12立方米以上,村集体每合作1000亩年可增收7万元以上。

  二是创新集体资金进山入林机制

  升级合作模式,引导集体资金投入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和培育项目,为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由村集体出资金,即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入股占比10%,国有林场以林地、技术、管理等入股占比90%,村集体每年享受投入资金5%的预分红,主伐时收益按股分配,这一做法既保障了乡村振兴资金收益,又带动了村集体增收。项目首批试点凤岗街道水美村、高砂镇渔珠村、高桥镇杉口村、大洛镇昌荣村等4个乡村振兴扶持村共投入国有林场345万元用于造林抚育,每年预分红5%,一个轮伐期30年分红可达517.5万元。

  三是推广联林带户机制

  推广以国有林场为主的联林带户机制,为林农户提供林地林木代管、统一经营作业、订单林业等专业化服务,解决外出创业林农的后顾之忧。同时,将国有林场专业化联营范围扩大到林业经营大户、林农个体,推动不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目前,全区已有108个林业经营主体完成合作面积11.9万亩,受益林农达3.2万余人。

  

  02

  试水“竹林拓荒”模式,

  激发产业发展新活力

  创新推进以国有林场为主导的竹山流转、竹山联营、竹林碳汇改革,以破解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毛竹林收益逐年下降,林农养护竹林积极性不高而造成的竹林抛荒问题。

  一试点毛竹林经营权整村流转

  引导鼓励农户将毛竹林经营权流转至村集体经济组织,再由村集体统一流转给国有林场进行经营管理。对规模流转的毛竹林进行分类经营,对高山远山的退化毛竹林、低效毛竹林进行复壮丰产改造提升,发展成优质高效的材用竹林;对适合发展竹林林下经济的,规划建设一批竹下生态种养基地和笋用竹林示范基地。。

  二探索竹山股份合作经营机制

  鼓励村集体与区国有林场开展竹山股份合作经营,以竹山年承包费为竹山入股基数,村集体与国有林场按约定合作比例共同出资入股,入股资金专项用于竹林年度经营权流转费用,合作经营期间,村集体与国有林场按合作比例分配年净利润。目前,竹山股份合作经营试点村沙县高桥镇泉水峡村已与区国有林场签订合作意向。

  三创新竹林碳汇开发模式

  鼓励集体、个人将林业碳汇开发权委托给沙县两山生态资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整合和打包生成林业碳汇项目,开展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项目竹林经营碳汇(CCER)项目,年开发CCER减排量7万吨,收益按照村委会60%、两山生态资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40%的比例分配。其中,首期竹林经营碳汇(CCER)项目开发面积15万亩,涉及44个村1.2万户竹农,预计可为林农增收520万元;二期项目于今年3月正式启动,规划开发面积10万亩,涉及近50个村1万余户竹农,预计可为林农增收360万元。

  

  03

   探索“权益交易”模式,

  拓宽两山转化新渠道

  依托沙县两山生态资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将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沙县模式”。   

  一是培育特色区域公用品牌   

  立足生态资源禀赋,开发生态林业、农业、旅游等系列产品。打造区域性生态产品商标,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开发利用,目前已打造茶油、沙县小吃炖罐药材等“沙邑珍品”生态产品公用品牌。   

  二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开发   

  成立全省首个林业碳中和基金,获得捐赠260万元,支持开发林业碳票2.75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支持种植碳汇示范林106亩,开展“林业碳中和杯”足球联赛、“林改再出发助力碳中和”摄影大赛等系列宣传活动,支持设立3个绿色低碳创建学校、2个绿色低碳创建单位。发行全国首批“林业碳票”,开发林业碳票碳减排量4.39万吨,其中夏茂镇俞邦村“林业碳票”碳减排量1693吨成功转让。     

  三是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   

  成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持续探索建立完善林权、林票、林业碳汇等交易机制,并围绕农村产权市场交易需求,不断扩大交易品种,逐步导入金融要素和服务,打造“立足三明、辐射福建省、接轨全国”的区域性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据统计,自2022年9月26日正式运营至2023年5月底,该平台成交额达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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